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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回迁二手经济适用房(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我看上了一回迁的经济适用房,今年初的,没房本,业主已交了公共维修基金,房主说不能改底单,交完房款后双方可以签合同或作公证,等08年左右房本下来后协助我们过户,请懂行的朋友指点一下,在此交易中我应注意哪些事项。先谢了

    经济适用房 购房 回迁房 业主 举报

    提问者:我像费翔

    发布于200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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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horse_house 丨Lv 4
    这样的房子最好先不要交易.有风险
    +10 2007-05-08 举报
  • 油条和豆浆 丨Lv 3
    合同中除了写明交钱交房的一些事项外,还应写明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以及违约处罚的要严重
    +10 2007-05-08 举报
  • 施特劳斯的小狗 丨Lv 4
    个人的见解:在过户前的,这一段时间你就先以租赁的形式来居住。房屋又居住了还把自己的风险降低到最小,不过你还是要与房主签订合同的。产权本没有办理下来的,公证处是不给做任何的有效的公证。就是你们签订象你所说的这种合同他们也是不做的。所以,你就要考虑你们签什么样的合同了。
    +10 2007-05-08 举报
  • 逐月照君 丨Lv 3
    象这种房屋我遇到过多起,表面上看是比同地段的房屋价格略低一点,但是中间存在的购买风险却是极大的。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禁止交易,即便你和房东办理公证,但是公证并不能代替产权交易,一但房东反悔或出现其他问题,买方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所以你最好谨慎购买!
    +10 2007-05-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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