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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权利问题

    03年老房动迁,有四个户口分别是爷爷,奶奶,我和唐弟。共得动迁费28万元。爷爷奶奶同意将新购房产产证名字写为我和爸爸,房款23万余元。五万元给了唐弟作为安置,并且我们家另出了7万元用于两老养老,在房屋中安享晚年。08年和今年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姑姑等以他们也照顾过二老,也尽过义务为由,向我们主张房子他们也有权利,也应获得相应补偿。如果当初知道他们这个样子,还不如我拿五万走人,二老的各类大费用大家补贴。他们这样做有依据吗?还有如果弟弟说他当初没拿到五万,所以房子他也有权利,我怎么办?

    购房 户口 房屋 动迁 举报

    提问者:任红茹

    发布于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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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木头咚咚响 丨Lv 4
    你姑姑等吵是没有依据的。不管怎么样,现在房屋产权是你们的,两个老人生前没有说什么,就是对自己财产的生前处理,与他们无关。倒是你堂弟的5万元,你们应该寻找给他的证据材料,如银行划帐凭证等,以对付他的无理取闹。
    +1 2011-04-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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