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头遗嘱的问题。
我爷爷奶奶有共同财产房产一处。我奶奶是2007年6月份去世。在去世前2-3天,给我的爷爷,我父亲,我母亲,我二伯,我大姑,我老姑。一共六个人,叫到一起开家庭会议。说明该房产将来要我父亲继承,并叫他们签字放弃,当时我二伯、老姑,大姑,都头口表示同意,没有签字。我母亲旁听。就没有写下文字型的东西。事情就暂时告一段落,一直到今天。我二伯反口,又不同意了。我知道口头遗嘱,要生效需要2个证人以上,且是没有此事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做证人。 问题1:我老姑大姑已经同意放继承权。打算近期去公证处签字。我爷爷也近期去立公证遗嘱,决定他去世后,他的财产继承人是我父亲。可不可一起办理? 该口头遗嘱立于时间是2007年6月27号。我奶奶是2007年6月30日去世。 问题2:我老姑和大姑放弃继承权后,能不能做口头遗嘱的证人。我妈妈能不能做口头遗嘱的证人? 问题3:我二伯对老人不孝,不尽赡养义务。有没有继承权。需要什么人证明他没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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