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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如何将此房产过户

    原房主甲于2001年将其房屋卖给乙,但乙未及时过户。不久甲去世。按照法律继承关系,由甲的妻子和儿子继承。我于今年又从乙的手里购买了此房。房产交易中心因甲方的儿子未满十八周岁,无处理自己财产的法律行为能力,不予过户,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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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DreamFly

    发布于201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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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黑客阿飞 丨Lv 3
    既然那时候就买了,实际上原房主的继承人就付有办理过户的责任,而不是以他们的名义过户,所以也就不存在甲方的儿子不满十八岁,而不能处理自己财产的问题。
    +1 2011-04-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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