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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 急 谢谢
你好,我是苏州的,我将一套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安置房3年前以合约的方式卖掉了,买方已将房屋装修,入住,现在房价翻倍,不想买了,要承担什么责任?房子是修路拆迁的,听说安置房是在5年以后才可以买卖,是拿到房产证5年后还是拿房5年后?这套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拿到。这份合约有效吗?急···············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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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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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BOY
丨Lv 4
首先回答您第二个问题,所谓的5年是拿到房产证后的5年。然后就您的第一个问题进行分析:合同有效,您所签合同情形并非合同无效中的五种情形之一,是可撤销合同情形中的一种(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就您现在的想法,可以有以下方法解决,仅供参考:1、主张合同撤销——如果要主张撤销的话,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直接违约因为您还未取得房产证,所以您的合同成立但是房屋的物权并未转移(即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所以您也可以直接违约,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实务中操作比较复杂,像您房屋买方已经搬进安置房且进行了装修,如果采用违约方式可能在法庭判决中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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