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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受房东委托,擅自扣押房客物品。(来自杭州新州花苑小区)

    我是杭州滨江新州花苑房客,09年11月10号租住了27栋2402孔源的房子,不过因为7月中旬出现阳台漏水的情况,协调失败,2010年7月31日需要搬到其他地方,在搬家的过程中,孔源明确要求物业不要让房客搬东西离开,到目前为止,房客的东西只能堆放在院子里面,本人先后找了杭州1818黄金眼和110,了解到孔源和物业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房客的权益。租房合同是房客、孔源和我爱我家中介三方同时签订的,明确说明出租的房间里面只有抽水马桶一个,没有其他任何东西。请问房客那些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房客主动起诉,会有什么后果,所需的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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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阿龙小屋

    发布于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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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兵哥家园 丨Lv 4
    此回复只有当事人才能查看!
    +1 2011-04-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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