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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商品房08年到现在没交工.合同说违约金按千分之3每天.能这么算吗

    我2008年06月买的是商场里的商铺.合同上说2009年12月31末交工.合同上说可按三种方式处理.1.逾期在30日之内.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房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60日后.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全部房款.并按照乙方全部以付款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不支付违约金.我不想退房.请问能按每天千分之三要求赔偿吗

    购房 违约金 商品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心动的小屋

    发布于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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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qdg 丨Lv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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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1-04-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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