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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南京承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其中一间房我又租给一个女生的,租期是一年的,我房租交到九月十五日,房东那里现在还有我1800多块钱,现在我想咨询以下几个内容:一、在我租房期间,洗手间的水龙头由于使用时间长,导致开关上面发霉,而且漏水,发现之后第二天我就打电话跟房东讲了,他们过了一个多月才过来,而且洗手间还没有安装防渗水设施,导致水渗到楼下的人家里。二、在客厅的柜机式空调的出水管是往下通到下水管的,我租房的时候没有检查那个空调出水管是不是安装完好,正常情况下空调的出水管应该是跟外机一起通到外面的,所以我租房的时候,就只注意连外机的管道,前两天房东过来看到那个出水管没有通到下水管,空调水滴到家里了,导致水漏到楼下人家里,现在房东叫我赔偿。剩下的钱房东不肯退给我。我想请问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应该付多大的责任?因为客厅的空调和水龙头是公共设施,责任是不是我应该跟那个女生同时负责?她是不是也应该付九百块钱的赔偿费??

    管材管件 客厅 房产纠纷 水龙头 举报

    提问者:cuipengzr85

    发布于20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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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hrrr 丨Lv 0
    1.对楼下邻居造成损害的,由房东和住房人共同赔付。2.给房屋造成的损害,要分情况,是设备陈旧或者原装修问题的,由房东承担责任;住房人有过错,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由住房人承担责任。3.对公共设施的损害,由住房人共同承担责任。仍有疑问,咨询13770632892,于律师。
    +1 2011-04-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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