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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39371431
丨Lv 1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逾期交房是指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开发商未把房屋交付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出卖人履行了交房义务?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屋的转移占有是房屋交付使用的标志,只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出卖人履行了向买受人“交钥匙”的行为,就视为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使用,即出卖人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反之,就属逾期交房,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确定 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对预售合同的违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预售合同中对违约金标准有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的,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合同没有约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在合理期限内卖人未履行交房义务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出卖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买受人以约定的违约金底于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数额。望采纳 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