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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私人集资建房,地点位于重庆市云阳县水口乡镇上 本人积分2442,因为只能悬赏100分,所以可尽量追加高

    我们从承包商手上购买的房屋,建房期间预付20000,框架出来后,再支付50000,剩下的在交房后完清。由于是集资建房,需要同一个单元所有楼层住户平摊公用面积的费用,公用面积在13个平方左右,但是承包商说是18个平方,我本人不在老家,打电话问他说是叫我们找开发商,但是我们根本就没办法跟开发商联系,现在已经接到交房通知,我本人不在老家,所以很着急再者:承包商和开发商都属于本地人,地点又不属于县城,所以很大可能没有正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插手,按道理来说是不符合规定的,我是不是应该从这方面入手,我如果专程因为这个事情回去,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我的个人损失,还有,据说他们在政府上有人帮忙,如果到了上法院的地步,我的胜算有多大

    房产纠纷 房屋 开发商 公用面积 举报

    提问者:jessiememory

    发布于20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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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黑马0616 丨Lv 1
    这个问题应该是普片行,要大家联合起来。
    +1 2011-06-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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