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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你好!(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张律师你好:我这个案子有了一些变化:由于一开始一审庭长告诉我说被告没有经过一审而直接上诉到中院,现在中院根本不承认有这个上诉状.法院在判决的一个月内没有给我任何关于这个案子的通知电话.而我因为太相信了一审庭长而导致我错过了上诉期.因为当时一审法院说给钱了被告就可以搬走.我当时还说钱好像判多了,但一审庭长说多了好让被告早点搬走.结果到现在还没搬走.我得到地答复是"由于疏忽忘交了上诉状“!请问:1。一开始一审说没经过他们被告直接上诉到中院,而现在告知我,忘交了上诉状。我每个星期都要打二三次电话催问这个案子的进展情况,且要跑上一两趟法院。上诉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说现在交上去依然有效?2。我可不可以视为一审庭长对我有欺骗行为?(因为在判决书上有许多明显的有失公平的判决!例如:十年前的装修14000元左右,判决书上判我赔偿12000元且由被告带走可移动财产。而这可移动财产中就包括了我赔偿费用中的物件等等。。而我过户的时候是在2008年11月份。)结合上面的疑问,可不可以要求法院撤换审判长重新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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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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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杰
置业顾问
最佳答案 建议您可以向中院通过申请再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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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gege
丨Lv 4
建议您可以向中院通过申请再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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