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逾期交房,相关
2011年购买一商品房,合同约定2012年6月底交房。开发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据说和国土局有关),不能交房,开发商不愿意赔偿违约金。2013年起诉,中级法院调解:我继续要该房产,开发商按照低于合同违约金额赔偿(已赔付),调解书约定开发商根据工程进度于2014年6月底交房,逾期继续按照合同比例赔偿违约金,(但是没有约定如果再次逾期,如何进行赔偿的细则,例如按月/年进行违约金交付。)2014年6月底,开发商没有如期交房,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通告工程进度,(实际上工程一直没有办法进行,具体原因未知),且没有售楼处了,我也没有办法联系到开发商。2015年10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果。求支招:如何尽快把这个房子变现?搜索是否可以再次起诉,主张退房?房子是贷款买的,现在每月还还贷款呢,利息怎么折算给开发商?如果不能主张退房,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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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愛一個人好難嗎
发布于2017-01-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