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迁房问题
你好,我是德惠市的,我的问题都是回迁房有关的,我家是14年动迁的,动迁合同是开发商15年8月23日交房给我们,可是现在房子已经盖好,开发商就是不给钥匙。原因是这样。这个小区是三个开发商合伙开发,动迁时是一起开发,可是他们内部问题,在楼建到一半是,他们之间出现矛盾就分开单独开发了,一人一片,整个小区分成三片,我家的地方是开发商A占用了,但是回迁合同签的楼现在是在开发商C的建的楼,开发商C说他没占用我家地方,开发商A应该把占地方钱给开发商C,他才能交钥匙,可是开发商A和开发商C之间一直都没有算账。所以要是就不交给我们住户。而其他不是这样的情况的住户已经领取了钥匙并已入住。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二、回迁房合同上签的是71.5平方米,②现在建好的楼是82.5平方米,多了10多平,听别人说,开发商要3%范围内按房价现价3200元/㎡收取,多出3%部分按2650元/平方米收取,这合理么?回签合同上没有约定多出或是少了的面积怎么处理的约定。请问应该怎么做?三、这两种情况走法律程序能赢么?诉讼费用多少?走法律程序结果是什么样?都需要什么材料证据?向我们这样的住户有30多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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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engj9773
发布于2017-01-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