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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买了个二手房,7月头拿的房产证,7月中旬贷款到账,当时说好的还有19万12月底付清,7月中旬的候房

    我买了个二手房,7月头拿的房产证,7月中旬贷款到账,当时说好的还有19万12月底付清,7月中旬的候房子也移交了。原房东有租客的,每月房租5000,当时因合同没到期所以就和原房东说房租还是你收到我们付余款时扣除,也没写下什么东西。今天我想把余款付清了,要求原房东把出租的钱扣除,他说因为我们钱没付清,房子还是他的,房租应该是他的,我们要付他19万。这个合理吗? 北京市

    租房 贷款 二手房 房租 举报

    提问者:艾斯比保龄

    发布于2017-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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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leung_baba 丨Lv 4
    你好,房屋的风险和收益均自交付之日起转移,原则上房子交钥匙给你时及为转移交付,此后的风险和收益均归你。
    +1 2017-01-18 举报
  • 流年似水s 丨Lv 4
    看合同约定了。
    +1 2017-01-18 举报
  • 晨曦中的百合88 丨Lv 0
    没有约定,原则上房子移交了,房租归新产权人。
    +1 2017-01-18 举报
  • 海河-渤海 丨Lv 0
    原则上是款请交房,现在款没请,房也没交,双方都存在过错,建议协商解决。
    +1 2017-01-18 举报
  • 情心相约 丨Lv 0
    协商不成起诉
    +1 2017-0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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