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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出了房款,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可以要求加上去吗?

    我丈人家于2000年拆迁,得到了138平方米的平价房额度,实际我丈人买了一套108平方米的平价房,剩下还有30平方米的平价额度。于是我丈人2005年让我们用剩余的30平方米的平价额度加上60平方的市场价商品房,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平价30平方米的单价为2200元,60平方米的市场价商品房单价为3500元)当时说好这是我们我和我老婆的房子,所以我妈出一半的房款,我和我老婆出了一半的房款,另外由于其中有30平方米的面积是拆迁面积,所以当时做房产证的工作人员不同意房产证上面写上我的名字(房产证上是我丈人,我老婆,我孩子3个人的名字),但是我也没在意,我那时相信我丈人的承诺。但是现在问题出来了,我丈人现在说房子是他一个人的,因为他是户主,我现在气不过,我想把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现在房产证和当时我妈的当初一半房款的购房发票,和我老婆一半房款的购房发票在我这,我老婆也同意加上我的名字。请问通过司法途径,如果我丈人不同意加我的名字,我可以上诉法院要求加上我的名字吗?

    购房 商品房 户主 购房发票 举报

    提问者:淡水清园

    发布于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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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wwqa 丨Lv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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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1-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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