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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angyongluo 丨Lv 0
    根据《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主要是: 一、具有贵阳市城镇户口的中低收入的职工、居民、家庭年收入在7万元以下;二、符合上述条件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中的拆迁户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可凭证明优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1户限购1套。
    +1 2017-01-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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