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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买卖延期交付的问题

    本人房子合同规定2013年9月交付,到当时不符合交付条件,没有收房,但我14年12月办理了入住,15年11月底才开始给办理房证,开发商以我14年12月入住为房子交付日算起,说是不符合延期办理房证为由不赔偿延期办理产权违约金(合同写的是从房子交付日算起30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逾期之后按日赔偿违约金),我想问:我入住那天算是交付吗?应不应该赔偿我延期办产权的违约金。我是不可以起诉他延期交付房子,赔偿我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北京市

    产权登记 购房 违约金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rewvan

    发布于2017-0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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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青青草尖 丨Lv 0
    你好,应当支付延期办理房证的违约金
    +1 2017-01-12 举报
  • alibabalala 丨Lv 0
    可以主张延期交付和延期办理房证的违约金.协商不成的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 2017-01-12 举报
  • fhoenixforever 丨Lv 4
    是可以主张延期交付和延期办理房证的违约金的。
    +1 2017-0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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