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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原先是单位分配给职工的租住房,单位开放出售给员工。由于限制每人只能购买30平米,我外公去世得早,户口上只有我外婆一人,房子面积超过30平米,也就无法购买下整套房产。所以我父母就把我的户口迁入,这样才能买下足够的面积,并且出资4万元购房(无借据,当时也没有附带出资条件),后来外婆有归还这笔钱。请问,我是否可以作为房屋的共同所有人?或者我是否有权利申诉? 北京市

    购房 户口 房屋 房产 举报

    提问者:rshling

    发布于2017-0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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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张会来 经纪人
    看房屋产权人是谁,如果没写你的,你就只有债权。
    +1 2017-01-09 举报
  • dillyshary 丨Lv 1
    有争取部分产权的可能性
    +1 2017-01-09 举报
  • 热血传奇魔剑 丨Lv 4
    关键看登记在谁名下
    +1 2017-01-09 举报
  • maidodo 丨Lv 1
    你外婆是房子产权人。
    +1 2017-01-09 举报
  • qazxswedcqas 丨Lv 0
    若有证据证明该套房子你也享受相应的购房资质并因此购买了可以要求分割
    +1 2017-0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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