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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新实施条例细则共同居住人的认定

    公有承租房,承租人为叔叔,爸妈户口2012年10月因退休落户此房内,房屋征收决定是在2013年8月,但爸妈实际在此房已从2003年一直居住到现在,已经满10年。细则中,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现在想问,此房内有户口但未满1年,实际居住满1年以上,可以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吗?还是户口也要满1年呢? 北京市

    承租房 房屋征收 落户 户口 举报

    提问者:祝你百事可乐

    发布于2017-0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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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zhicheng1 丨Lv 2
    按规定是居住满一年,但同时有户口在
    +1 2017-01-09 举报
  • 情心相约 丨Lv 0
    可以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
    +1 2017-0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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