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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婚协议引起的不知何时为止的痛苦
丈夫与前妻离婚协议(由于前妻两次外遇且自己上诉离婚):婚前的两套房,其中一套归儿子与父亲共同使用(这套房是父亲单位家属房,单位规定不得转让子女房产,但有继承权),一套归儿子与母亲共同使用,若取得合法手续均归儿子冯某所有,如原被告双方再婚,所生子女对以上房产不享有权利。鉴于以上协议有如下噩梦:1、前妻儿子冯某于2009年一月拿五六十厘米的大弯刀恐吓丈夫新婚妻子。2、在2009年清明节,冯某又在妻子不在家时剪破其所有的所有衣物(日常在家摔板凳掼门是家常便饭)3、今年秋季冯某父亲因脑梗住院,冯某又在医院与父亲因房子产权闹的天翻地覆,逼得父亲未出院就哭泣回家。4还有,2009-2014年,冯某已超过十八周岁,且未考上大学,但是冯某父亲还是为其出了十多万元生活费极其教育费。请问在这种噩梦连连的情况下,能否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让冯某不在拥有这套房的继承权和使用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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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kbdwnz
发布于2017-01-09 北京市
共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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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ing15
丨Lv 0
你好,离婚协议中有关房产归属于冯某的约定事实上属于赠与,父亲有权在产权登记之前撤销,或者以遗嘱形式重新制定冯某以外之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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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rrr
丨Lv 0
如果所述情况属实,建议依法取证后,并带上相应的材料与律师联系,以便依法维权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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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愉快
丨Lv 0
您好,前妻的份额,已经给过冯的,无法再改变;丈夫本人的份额,还没有过户给冯的,丈夫可以取消赠与。 我的补充: 2014-01-0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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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雪世界
丨Lv 3
1、可以的,报警;2、最好是协商解决,给儿子房子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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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里刨师
丨Lv 4
可以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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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狼他爹
丨Lv 0
产权人有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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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1990
丨Lv 0
可以要求搬出房屋,继承权可以通过遗嘱确定其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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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bo6847
丨Lv 4
如只是约定了共同使用,父亲可以立遗嘱处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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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h03
丨Lv 1
1、冯某已经成年,该房屋是冯父单位分房,冯父可以起诉腾房。协议中约定由冯父与冯共同使用,算是对冯父对冯父的财产上设定负担,但冯父可以反悔,收回房屋,不让冯在此居住。但如果这房屋是冯父与其母婚内所购房产,则属于冯父与其母共有财产,因离婚协议中只对使用权进行约定,未对所有权归属进行约定的,应属于冯父与其母亲的共有财产,应由冯父与其母依法分割,有争议的,可以由冯父或冯母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2、对于冯的1、2行为,冯父及现任妻子有权报警或起诉索赔。3、冯已成年,冯父已无抚养义务,可不再为冯支出了。4、冯作为产权人,有权收回房屋,还可通过立遗嘱处分他的房产,指定由冯以外的人继承其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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