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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房,未出钱出力的立基人员享有产权还是居住权?(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们的房屋是于1986年建造的,当时的户籍本上有我们一家三口和爷爷奶奶和太奶奶共计六人,当时已分家,因未考虑到现在的拆迁问题,所以当时在申请宅基地时我爸爸和经办人把六人都填进了“立基人”一栏内。我的爷爷奶奶现在也一直住在我家。问题:我大伯提出要分割我家的房子,原因是他应该享有老人的财产权,并提出拿不到钱就承担老人的生老病死。请问大伯提出的要求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可依?

    居住权 户口 房屋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dgh770913

    发布于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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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uihurong 丨Lv 0
    不合法,老人给不给财产是自己的权利,承担老人费用是子女的义务不能推脱
    +10 2011-04-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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