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在2009年6月买的房,当时有支付给物业公司一笔物业管理费$https://m.fang.com/ask/ask_2040943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0409433
-
我在2009年6月买的房,当时有支付给物业公司一笔物业管理费
我在2009年6月买的房,当时有支付给物业公司一笔物业管理费押金,2010年4月该物业公司退出,推荐了另一家物业公司接管,部分业主当时有收到原物业管理公司的押金退还,但还有一部分不知道的,没有给退还,事隔6年,请问还有没有希望拿回这笔押金?这方面法律上有没有时效性? 北京市
更多
物业
业主
押金
举报
提问者:ffff5206
发布于2017-01-06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chuangzao9
丨Lv 0
有时效问题的
-
-
-
QQstar
丨Lv 0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不保护,你可以去催讨。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