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有一农村宅基地原登记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好多年,三年前奶奶去世,爸爸是姊妹三个(两个姑姑)
你好,现有一农村宅基地原登记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好多年,三年前奶奶去世,爸爸是姊妹三个(两个姑姑),我妈妈因病去世十年,父亲再婚八年,领取结婚证,我是姊妹两个(一个姐姐),继母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父亲与继母结婚时,她的两个孩子都年满十八岁。去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父亲将爷爷的名字改为了他自己的名字,新的土地证没下发,现父亲生病,我想咨询,两个姑姑,继母,还有继母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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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点点心灯
发布于2017-01-0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