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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1999年买了一套房子108平50万因当时不能贷款写了别人名字 现在房子涨到300万我要把房子卖掉他不肯签字要我200万才肯签字 我想找律师做作解决联系电话;133861087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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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ydajing

    发布于2017-01-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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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尘寂地带 丨Lv 0
    据你所说,要卖掉房屋,你必须要有其所有权(1999年至今已有17年之久了)。要得到所有权就必须证明你(实际出资人)和对方(登记所有权人)是否构成隐名购房关系。而要认定隐名购房关系的核心要件就是你和对方之间存在隐名购房协议。可是,你没说有协议,估计是有口头(亦或没有口头,你们是熟人、亲戚当时各有各的其它考量)。那么,在此情况下,你必须证明是你支付房贷的,《购房发票》、《契税凭证》、《产权登记费收据》、《入户通知及物管费收据》等原件都是你保管的。同时证明你不能贷款的事实证据及为何有17年之久(有可能已过诉讼时效)。
    +1 2017-01-06 举报
  • chenjungps 丨Lv 0
    尽快拜访律师,再拖下去不及
    +1 2017-01-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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