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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为母亲名下,大哥的老婆要妈妈把房子过户给她,并搬出去,妈妈可否不让他们住?

    我父亲已经过世多年,二哥已经成家另过,现有住房为妈妈名下,装修是我大哥花的钱。大哥09年2月结婚,和我及妈妈同住,母亲没有工作年岁大了。每月只有几百元收入,我每月给妈妈三百元生活费,大哥婚前会给妈妈生活费,婚后,所有工资全交他老婆,一分都不给我妈妈,我们每天都要上班,我妈妈负责买菜做饭,两周前爆发家庭矛盾,因为家里的网线是我大哥婚前,我和大哥一人一半费用安的,那天大哥上夜班,他老婆拔掉我的网线不让用,辱骂我和我妈妈,要我妈妈快点死到地下伺候我爸去,让我妈妈把房子过户到她名下,并让我和我妈妈滚出去,其间,用我电脑旁放的碗砸我妈妈,我妈妈闪开没砸到。事后我大哥毫无反应,后又将我母亲种的盆花全部连根拔起,辱骂我与我母亲不走,是与我哥有不正当关系。我是女儿还未结婚。当地的风气,女儿一般不继承父母财产,因为第一次争吵后,我大哥不闻不问,我妈一气之下说将来也要给我分财产。请问,我母亲可否不让他们住,他们赖着不走我母亲该如何解决,如果将他们赶出去,我妈妈可否向他们索要赡养费?如果我妈妈不想让他们将来继承房子该怎么办?

    房产继承 装修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maidodo

    发布于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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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曾经沧海不是云 丨Lv 0
    现住房虽在你妈妈名下,也有多种情形,一种是产权为你母亲与你父亲共有,你父去世,应析产一半作为遗产由你母亲及子女继承;如产权为包括你母亲、你大哥及你等家庭成员共有,则你母亲没有独自处分该房权利,如该房产权人为你母亲一人,你母亲完全可以不让他们住。注意:房产在你母亲名下,搞清是否有共有人;儿女继承权平等;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如产权系你母亲独有,可赶走他们,如不走,可诉至法院,可写遗嘱剥夺你哥继承权。
    +1 2011-04-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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