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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可以这样卖

    您好!我是2004年1月8日结婚,2004年7月12日买了一套房屋,户主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房屋是按揭付款的,代款人是本人,首付款也是我付的。2006年5月10日我就把代款全部还清,2009年3月18日由于我和老婆在闹离婚,所以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屋卖给他人,现在我还没有起诉离婚,请问我要如何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这套房屋)要回来呢?为什么办理房产交易没有通知我也能办理?谢谢。

    按揭贷款 购房 共同财产 户主 举报

    提问者:zhengic

    发布于20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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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中年先锋 丨Lv 0
    你要了解一下,该买卖是否经过公证。同时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买卖无效。该买卖肯定是无效的。
    +1 2011-04-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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