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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离婚前购买的单位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分配

    男方在与前妻离婚前,在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单位分配的经济适用房,并借款支付了部分房款,而后男方又结婚,现在妻子支付了剩余房款,现房产证还未办理,单位按规定将以男方和现在妻子名义办理房产证。前妻知道后,现要求男方赔付一半房款,合理吗?从法律上讲应当如何分配?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购房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redearth1

    发布于2016-12-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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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忍者神龟2012 丨Lv 4
    合理,要求分前一个婚姻内的出资及增值
    +1 2016-12-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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