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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给女儿的房子我能否居住

    我和前妻以女儿(未成年人)名字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我们已离婚,女儿归前妻抚养。现前妻要求我从此房搬出。问:1、我对此房是否有居住权和使用权。2、我是否可以要求撤销赠予,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居住权 共同财产 商品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ea11002

    发布于20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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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永盛通讯 丨Lv 3
    该财产权利应当是归子女所有的.不能撤销赠与.
    +1 2011-04-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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