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范围是?$https://m.fang.com/ask/ask_2027459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0274596
-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范围是?
更多
经济适用房
举报
提问者:米开朗基罗1988
发布于2016-12-31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心中的蔷薇
丨Lv 3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具备五个条件1.有长沙市城区常住城镇户口;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