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大连购房落户新政策谁知道?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呢

    购房 落户 举报

    提问者:劲松空间

    发布于2016-12-3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黑眼影沉沉 丨Lv 3
    新政策规定:“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或购买公建商品房100万元以上的;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50万元以上或购买公建商品房70万元以上的;在旅顺口区、金州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30万元以上或购买公建商品房50万元以上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可以迁入相应地区。”文件还规定,符合规定的人员,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款项达到规定数额后,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购买商品房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后,其所购买的商品房3年内不得转让。
    +1 2016-12-3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