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购商品房开发商违约事情咨询(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1、开发商原定9月30日交房,9.15左右打电话说因下雨延期交房两个月,也不给任何书面通知说明。且非不可抗力,是否违约?要求赔偿2、开发商11.月底交房的通知,也只是前两天打了个电话,没有任何书面通知,且必须先交契税和大修基金才可验房?而且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天然气入户,是否违约,不具备交房条件,且非法代售契税和大修基金,且没有书面通知。3、开发商交房的时候要求交纳天然气和有线电视初装费,按照法律固定,严禁收受这些费用,是否违法。请问上面如果打官司的话是否可以赢?另外如果不验房,是否违约?如果先收房再起诉,是否可行?反正我要起诉开发商,请问如何处理最合适,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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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ANRONG239
发布于201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