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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iqinge 丨Lv 0
    根据最新消息,关于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新规及广州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援引广州市白云区、黄埔区相关房管局通知称,自2014年12月8日起,如已有经适房或限价房登记在买家名下,该物业未满五年,在未由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该局回购或未安排符合经适房或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情况下,不可再购买新的住宅。另据了解,若买家名下经适房或限价房已满五年,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的形式,将经适房或限价房转为商品房。不过,该规定在广州天河区变得更为严格,要求买家在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将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后,需将该物业出售后,方可再在限购政策允许范围内购买新房。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新规及广州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制定,相关业内认为,在广州已明确不再新批准建设经适房的情况下,新的规定将更大程度的发挥经适房或限价房的作用,保障更多夹心层的利益。另据广州市政府早前透露,广州今年将安排逾50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安排3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3.01万套。以上关于2015广州经济适用房新规及广州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的介绍。另外,中民保险网在线提供优质家财保险,为您买房、租房提供更多优惠和保障:家庭财产保险。
    +1 2016-12-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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