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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置新房诸多烦心事,大家帮忙看下开发商的做法

    懂房产和法律的朋友们救命啊:开发商说预售证已经办下来,原先是通知我们在2008年1月1日元旦那天去签合同,现在突然间打电话过来叫我们大家都过去签合同,大家都在猜想开发商提前叫我们大家签的目的:有可能是为了逃避“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完整版”,我打电话过去问开发商他们答复说:“他们也有按面积误差超3%可选择退房的”这标准来执行,叫我们早点过去签是因为他们公司元旦要举行一个活动新的楼盘要开盘,为了缓解时间才这样的,还说预售证已经办下来了,新的合同法是08年执行的,我们预售证已经办下来是属于07年的,他们这样说的话不言而寓就是说可以不用执行08年的新合法,大家给说说看,帮帮我们,叩谢了!!(我们大家在定房都有付了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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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偶单身

    发布于200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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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徽雨思因 丨Lv 3
    没办法,想买就买,不想买了就告开发商去,他们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就向你们收取了定金,是违法的行为,你们可以要求他们退还定金的同时,还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双倍反还定金。上回给你签过了,不是执行08年新合同法的问题。始果他们的合同上有违法的行为,那就使终违法,自使无效。不是07年和08年的问题。
    +10 2007-05-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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