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限期办理房屋租凭管理手续通知书

    限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通知书我的名字: 你坐落在XXXXXXXXXXXXXXXXXX的房屋发生租凭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租租凭条例》第六条和《深圳是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请十日内到我所内办理有关房屋租凭手续。逾期不办,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凭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罚。我是业主 我的房子是住家的租给别人住 前几天收到这个通知书,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不办理房屋租凭合作吗?或者有什么办法躲避过去吗? 那位高手指点指点!悬赏10分

    购房 租房 房屋 业主 举报

    提问者:TonyMilt

    发布于2011-03-31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大秦帝国 丨Lv 9
    可以公布了,,
    +1 2016-05-23 举报
  • soufunwa88858 丨Lv 1
    要我的签名怎么回事啊!
    +1 2015-08-0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