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解释下郑州经济适用房补差价怎么办理$https://m.fang.com/ask/ask_2017469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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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下郑州经济适用房补差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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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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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小侯0813
发布于2016-12-30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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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lusamour
丨Lv 4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取得权属证书五年后,可以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部分,出售人应当按规定向市政府缴纳收益。同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用于出租经营,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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