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二手房居间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中的纠纷有哪些?$https://m.fang.com/ask/ask_2016701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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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居间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中的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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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鬼脚八2010
发布于2016-12-30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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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口水的糖
丨Lv 2
你好,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3.逃避居间义务逃避居间义务1)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深圳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2)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3.二手房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权利被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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