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的口头协议有效吧
双方口头达成协议,我购买对方的房子,总额10万元,房子交付给我后,由于资金稍紧张,当时就先给了5万给对方,当时也没有过户,到现在房产证的名字也是对方的,尾款到现在还没给,后来对方13年都没问我要过钱,这次突然提出要回房子,如起诉讼我,对方能要回吗?当时口头协议,没有约定尾款支付的期限,也没有约定利息,对方现在也承认我上面说的,我也有对方承认的录音。当时的口头协议有效的话,我觉得我现在支付他尾款的话,是不是也算合理合法的,法律应该不支持对方的主张的吧。现在提出要回房子想给儿子住,说我这么久没给钱应该是不想买,其实对方是看到现在的房子升值了。到现在我从来没拒绝还钱,到现在我也承认有这笔欠款。法律会支付对方要回房子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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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愛一個人好難嗎
发布于2016-12-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