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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财产纠纷问题

    我的爷爷和奶奶共同拥有一套房子,10年前,奶奶不幸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们共有子女4人。 6年前,爷爷再度续弦,并领有结婚证,现二人共同生活在原来的房屋内。现在牵扯到房屋拆迁及赔款,爷爷的身体每况愈下,他立有遗嘱,但未公证,财产由我父亲和后奶平分。但是由于后奶照顾爷爷生活并不好,我的父亲不希望后奶分到太多的遗产,但是爷爷不愿意重新立遗嘱,我的父亲该怎么办?如果将来打官司,会出现什么结果?有多少胜算?大概能继承多少财产?

    房产纠纷 房屋 房产继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yyynini

    发布于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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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黄华娣 经纪人
    杭州不是很清楚.
    +1 2015-01-06 举报
  • 搜房网友 丨Lv 10
    首先,你爷爷只能处理他自己的财产,这套房子是他们夫妻共有的,奶奶去世了,奶奶拥有一半的房产这一半房产由你的爷爷和她的四个子女平均继承每人可以继承一半房产的五分之一。 其次,你爷爷拥有房屋的二分之一加上继承你奶奶的房产五分之一,此房爷爷占五分之三。其他四子女占此房五分之二。第三,根据你爷爷的遗嘱你后奶奶和你爸可以各继承五分之三的一半。最后,你后奶奶可以分到十分之三,你爸爸可以分到十分之四,其他三子女各分十分之一。如果打官司法庭就这麽分,最好让你爸别逼老人,如果老人把自己的财产都给后奶奶,你爸分得更少你也没辙,最好尊重老人的意愿。
    +1 2011-06-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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