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是啥?有哪些注意事项$https://m.fang.com/ask/ask_1996010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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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回答2010
丨Lv 0
一、调整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缴存余额在一万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对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 三、停止向借款人收取期房阶段性担保费 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再向借款人收取。 四、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六、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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