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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住的房子,现在房东把房子卖了,应该赔偿我多少?

    律师您好,本人的情况是这样子的。本人在10年5月份租了一套1800元的房子,付一押二,押金是3600元。租期是一年在9月份时,中介打电话来说房东要卖房子,房东并没有事先通知我。按合同,房东应该卖房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但是是中介打电话来跟我说!这点很严重9月份~10月份底,无数次中介带人看房。还有一次我不在家,房东自己开的门看房,这点他是否违权?11月份,房东跟我说新房东要过年前装修并搬进来住,要我搬,我跟房要三个月租金的赔偿费用,并退还两个月押金,还有一些相关费用[宽带费(还有半年使用期,因我装的宽带是不能迁移的)(煤气费还有搬家费)]请问我这样要求是否合理?我查过相关法律,是否可要求赔偿双倍押金?如果房东不肯,我应该如何做?现在房子我也确实不想再住下去了,因为我住下去,房租都不知道要交给谁。请律师们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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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曾经沧海不是云

    发布于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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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别勾引我 丨Lv 4
    房东如果卖房子,租客是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未购买,法律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以房东如果要与租客解除合同,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违约金。如果未约定违约定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双倍押金。
    +1 2011-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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