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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出租权造成承租方损失的问题

    您好,我司与某甲公司签订某物业的租赁合同,但后来发现甲公司只有该物业的经营权,并无该物业的出租权(因历史的原因,房管局行文规定甲公司只有该物业的经营权、修缮权,经咨询房管部门,经营权并不包含出租权),在这种情况下,我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我司在后来的经营中因受到行政处罚,被逼停业,但停业前所有租金均按时交纳给甲公司,并在停业后向甲公司交还该物业,但甲公司一直拖延收回该物业,并于几个月后起诉我司,除没收我司房屋押金外,另外还要求我司交纳几个月的租金,这种情况下,我司可否以非法出租而向反诉甲公司并索取赔偿吗?谢谢!

    房屋管理局 物业 修缮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mmyy1988

    发布于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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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renwuhua 丨Lv 1
    1、如果该公司不是产权人,又未获得产权人的授权代为出租,则合同无效。2、你可以提起反诉。3、请来电联系本律师,在了解清楚详细情况后,给出具体操作意见,一定可以帮到你,维护你的最大合法权益。
    +1 2011-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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