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婚家庭安置房的产权分割问题
我家老房子的产权是爷爷的,爷爷已经去世,婆婆还在世,父母离异,后来父亲再婚,继母带有一子,和继母结婚三年,因感情不和又离婚,2010年继母知道我们要拆迁,又和父亲复婚,继母及其儿子只分得30平米,和6400元钱,另建安置房时,继母仅拿出43500元,我们家共有80平米,修建的四楼一底,共花费30万,现在继母想要争夺一般的房产,我想问问,按照法律,该怎样分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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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odonghong
发布于2016-12-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