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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再婚家庭安置房的产权分割问题

    我家老房子的产权是爷爷的,爷爷已经去世,婆婆还在世,父母离异,后来父亲再婚,继母带有一子,和继母结婚三年,因感情不和又离婚,2010年继母知道我们要拆迁,又和父亲复婚,继母及其儿子只分得30平米,和6400元钱,另建安置房时,继母仅拿出43500元,我们家共有80平米,修建的四楼一底,共花费30万,现在继母想要争夺一般的房产,我想问问,按照法律,该怎样分配 北京市

    安置房 房产 房子 楼层 举报

    提问者:modonghong

    发布于2016-1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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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nihaoma6 丨Lv 2
    协商解决不成,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
    +1 2016-12-20 举报
  • 城铁太挤了 丨Lv 4
    你继母有权分的
    +1 2016-12-20 举报
  • shouyu7 丨Lv 0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1 2016-12-20 举报
  • fenfenger 丨Lv 0
    你好,如房产证上有你继母的名字或你父亲的名字,那么你继母就可以分割房子。如果房产证上没有你继母或你父亲的名字,那么,你继母就无权分割房产。
    +1 2016-12-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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