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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异议登记或预告登记要具备什么条件?

    6年前我家向同集体的邻居借了一间宅基地指标,在村里投标并建房入住至今。我家老房子借他居住,等以后他有能力建房了我家再还他一间宅基地指标,两家都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前段时间由于市里在我村搞“三统一”试点,我家老房子拆迁有赔偿,为了这点拆迁费而翻脸闹僵,邻居就说我家的新房子是他的(因为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的是他的名字,但相关证件都在我家保存)。我想请问:1、如果对方去挂失土地使用证,对我们有何影响?(本来登记的就是他的名字)2、我家去土管所申请异议登记或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吗?3、该如何提起确权?恳切希望您的指点!谢谢!!

    土地证 房产纠纷 宅基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lazychen

    发布于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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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寒流飘过海 丨Lv 0
    1、土地证是否挂失在法律上都不影响对方作为合法土地使用人的身份。2、你家应该要求土管所更正土地证登记事项,如果你家邻居不同意更正,你可以提起异议登记,在登记后15日内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异议登记失效。因异议登记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你要赔偿。
    +1 2011-03-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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