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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应该把这20万腾出来给公公吗?

    结婚前,公公婆婆卖掉了乡下的房子20万拿来给我们按揭买了城里的房子作为新房,当然房产是写在老公跟我的名字上的,之后的按揭当然也是我们一起付的.现在闹离婚了,老公突然说,买房子的时候公公拿来的20万是出过收据的.是要还给公公的.但这我并不知情,决无此事的.我认为这只是老公的一面之词,不想让我平分房产.房产分割应该把这20万腾出来给公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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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feifeiluck

    发布于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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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黎小裕 丨Lv 0
    若你公婆给你们20万元买房子,写你们夫妻名字且你们也没给他们写借条或欠条,公婆的行为属于赠与你们双方,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需给其20万元。
    +1 2011-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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