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06年在建行办理了房屋贷款,签约贷款金额9万整,期限2006年~2021年,15年(180期)。1$https://m.fang.com/ask/ask_1965037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9650379
-
我06年在建行办理了房屋贷款,签约贷款金额9万整,期限2006年~2021年,15年(180期)。1
我06年在建行办理了房屋贷款,签约贷款金额9万整,期限2006年~2021年,15年(180期)。16年12月由于我要卖房去银行提前还贷,才发现银行系统的贷款期限居然是20年(240期)和我手上签的贷款合同不一样。20年和15年之间存在的利息差银行要求我自行承担,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北京市
更多
还款
贷款
房屋
卖房
举报
提问者:烤糊的APPLE
发布于2016-12-16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cyyflz
丨Lv 4
建议跟银行协调,毕竟有合同约定。如协商不好,可通过法院解决
-
-
-
鼠宝来
丨Lv 4
如果你签订的贷款协议上约定的是十五年,那么是银行未按合同履行,是银行的过错,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
-
-
无言无语2010
丨Lv 4
如果你们合同约定的是15年,那么你就只按15年支付利息,至于银行那里不用管,是他们登记错误的话就由他们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