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房东毁约?
具体是这样的,我在11月份买了二手房,当时和房东有商定好,有部分资金是要通过公积金贷款的,但是由于现在公积金贷款时间比较长,要二到六个月,公积金贷款才能够申请到,房东当时也同意了,并且在书面上面做了说明是可以的。但是现在才不到2个月,房东就以贷款钱还没有出来为由,打电话说,要重新评估房屋价格,要我们多加钱,或者说,要扣除我们的车位。这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想问一下法律层面上,房东如果这样子做,我是不是可以诉之以法律程序。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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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从~晶以后
发布于2016-12-1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