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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协议中的“暂定”一词如何理解

    我在2005年购房时,与开发商鉴定的购房协议中有这样一段:“因目前未能确定乙方所需是1-2层还是1-3层,故暂定:如果乙方所需是1-2层,单价为3650元/平方米,面积为110.54平方米,房价为40.3471万元;如果乙方所需是1-3层房,单价为3030元/平方米,面积为110.54平方米,房价为50.2374万元;到签订正式合同时确定。”请问现在确认的是1-2层,房价能以40.3471万元购买吗?是否应该重新订价?请答复,谢谢.

    房价 购房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tingzhengp

    发布于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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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en198111 丨Lv 1
    如果没有特别理由,就应当按照当初合同约定的来履行,无须重新定价。
    +1 2011-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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