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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才能拿到房产证

    两人合租一华侨房,后来华侨收回该房产。政府给两人做出以下方案给两人选择:一个买解困房,一个租廉租房。买解困房的一方要补给租廉租房一定数量的金钱(比如说房子是5万元的,就要补回2.5万元)。买解困房的人已经把钱都补给了租廉房的,并作了公证处理。(公证:该租廉租房的人放弃购买解困房,并收取了补偿费用)。该房产可以办理房产证,但当初政府是以2人的名字作的房产证,要2人同时去房产局才能输房产证。但选择租廉租房的人不愿意一同去办理房产证。应如何处理才能可以办理房产证,且把房产改为一个的呢?

    房屋管理局 租房 廉租房 解困房 举报

    提问者:毛毛文

    发布于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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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iansjs 丨Lv 0
    依照您的描述,现在情况是涉案房产用你们两个人的名义登记,同时你们也约定房产所用权由你独占享有,并进行公证。如果对方确实不予配合,我认为可以这样做: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房所有权是您独占的,等判决生效后,凭着生效的判决书,直接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如需律师代理,请与我联系。
    +1 2011-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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