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中村改造,房产继承咨询,较为复杂!望律师能解答
起因如下:宅基地证为父亲名下,因早年母亲去世,父亲为照顾我和弟弟,而二婚,后母自带两个女儿嫁入,父亲与后母已进行婚姻登记注册,并在原宅基地房子重新拆了盖起三层楼房,因城中村改造,准备拆迁,进行拆一补一的方案,哪么,现在是继承问题了,这个改造后的房产是如何分配?父亲口头上答应的是将房产全部分与我和弟弟所有,只要留一间80平左右的房子给与养老即可,但后母有争房产之意,想将拆迁后的安置房分成五份,她的两个女儿各一份,她和我们父亲一份,我和弟弟各一份。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面这个是怎样去定义的,她们有没有这个权利去争这份房产?假如父亲不幸百年归老,房产是否由后母继承,如由后母继承,她的两个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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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ao19
发布于2016-12-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