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政协团购房屋纠纷$https://m.fang.com/ask/ask_1931181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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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团购房屋纠纷
我于2010年12月购买了吉林省白山市市政协团购房屋,并交付全款21万,2013年7月房屋建好交工。但是白山市政协通知我们购房人员,不给予我们所购房屋,要求我们退款,给与我们银行利息,不给我们房屋,直到现在一直没有音信,2014年12月3日市政协准备对外出售我们之前所购房屋,现在白山的房价早已长得很高,2010年的钱根本买不到现在的房子,但是政协却拿着我们的血汗钱盖好房子之后不给于我们房子,告诉我们相当于存在银行。我们现在已经买不起房子,这种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办。怎样维护我们的利益。请您为我们解答一下,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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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nnyanjiang
发布于2016-12-08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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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狗2010
丨Lv 3
赔少了,可要求退房并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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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babalala
丨Lv 0
按双方约定合同办理,诉讼要求给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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